张狗剩觉得自己快死了。
不是那种痛快的死,是被一口怨气活活憋死的。
他这辈子,没读过几天书,爹娘死得早,在京城脚下的一个小县城里混日子,坑蒙拐骗,偷鸡摸狗,勉强糊口。
活得像条狗,人人都能踩上一脚。
最大的坎儿,是县城里的那个“庆王府”。
庆王是当今皇上的远房叔伯,封地就在这一带,王府的人横行霸道,鱼肉乡里。
张狗剩前几天不过是在街头赌坊赢了王府一个恶奴几文钱,就被那恶奴带着人拖到王府墙角,打得皮开肉绽,还被啐了一脸唾沫,骂他“贱如蝼蚁,也配赢主子的钱”。
他被扔在臭水沟边,浑身是伤,又饿又冷。
他想不通,自己不过是想活下去,怎么就这么难?
凭什么他们生来就锦衣玉食,作威作福,而自己就得像阴沟里的老鼠?
那口怨气,从心底升起,越积越厚,堵得他胸口发闷,眼前发黑。
“狗日的庆王府……老子就算做鬼……也不会放过你们……”意识彻底沉入黑暗的前一刻,张狗剩脑子里只剩下这恶毒的诅咒。
……
“咳……咳咳……”
剧烈的咳嗽让他猛地睁开眼。
刺鼻的霉味和一股淡淡的墨臭涌入鼻腔。
他发现自己躺在一张硬邦邦的木板床上,身上盖着一床打满补丁、散发着酸味的被子。
“我……没死?”张狗剩,不,现在应该说,他感觉脑子里多了很多不属于自己的记忆。
这具身体的原主,叫李默,是个穷秀才。
家徒四壁,父母早亡,唯一的家产就是这间破茅屋和一箱子发霉的书。
这李默,空有秀才之名,却好吃懒做,不事生产,整日摇头晃脑,做着金榜题名的美梦,实则连饭都快吃不上了,还时常仗着秀才身份,去骗些乡下人的钱物,是个标准的“穷酸无赖”。
就在昨天,这李默因为去地主家骗吃骗喝被赶了出来,又饿又气,回来的路上掉进了泥坑,染上了风寒,高烧不退,竟然就这么……挂了。
然后,张狗剩的一缕残魂,被那口滔天怨气牵引着,就这么鸠占鹊巢,穿了过来。
“哈哈哈……天不绝我!”张狗剩,不,现在是李默了,他挣扎着坐起来,感受着这具虽然瘦弱但确实活着的身体,眼中闪过一丝狂喜,随即又被浓浓的阴鸷取代。
“庆王府……还有这个吃人的世道……老子回来了!这一次,老子要把失去的,全都加倍拿回来!”
他接收着原主的记忆,这个时代,叫“大晟朝”,皇帝昏庸,宦官专权,吏治腐败,和他记忆里的明末清初有些相似。
庆王府在这地方作威作福,只是这腐朽王朝的一个缩影。
“李默……”他喃喃自语,感受着这具身体里残留的、属于那个穷秀才的懦弱和不甘,嘴角勾起一抹冷笑,“从今天起,我就是李默,但我不会再是那个没用的穷酸秀才。我要活下去,而且要活得比谁都好!”他打量着这间破屋,家徒四壁,唯一值钱的可能就是那箱子书了,但他张狗剩可不爱看那玩意儿。
当务之急是填饱肚子,然后,得想想怎么利用自己这个“穿越者”的优势。
他知道历史的大致走向,知道这王朝离崩塌不远了,也知道……哪些人,哪些势力,将来会得势。
“第一步,先解决肚子问题。然后,得找个靠山,或者,自己创造机会……”李默搓了搓冻得发红的手,眼中闪烁着与这具身体年龄不符的、充满算计的光芒。
他想起原主记忆里,县城东头的王屠户家,好像欠了原主他爹一点旧账,虽然不多,但换几个馒头应该够了。
还有,城南的刘老头,迷信得很,原主以前常去骗他说能画符驱邪……
“嘿嘿……”李默的脸上露出了属于张狗剩的、那种猥琐而贪婪的笑容,“老本行不能丢啊。不过,得换个法子,做得更『文雅』一点,毕竟,现在我是个『秀才』了。”
他挣扎着爬起来,穿上那身补丁摞补丁的长衫,虽然破旧,但好歹能遮体。
走到镜子(一面模糊的铜镜)前,看着里面那张苍白、瘦弱,但眼神却透着一股狠戾和狡诈的脸,李默深吸一口气。
“浊世之中,唯有狠辣钻营,方能立足。庆王府,你们等着,老子会让你们知道,什么叫从地狱爬回来的恶鬼!”
窗外,天色微明,大晟朝的太阳,照常升起,但对于李默来说,这是他新生的开始,一个充满了阴谋、算计和复仇的开始。
他的第一步,就是从这个破败的小秀才,开始他的钻营之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