嫉妒是最无用的情绪

他握紧拳,指尖陷入掌根,想让自己被心脏的跳动震到发麻的掌心恢复知觉,他想,不出意外,今晚又要梦到艾达了。

可事实上,不需要做梦,路德维希就在心底亵渎了她无数遍了,他对她整个人都涌现出极大的渴望,空荡荡胸腔里无端生出了一个情欲器官,想要将她紧紧嵌在怀里,直到两个人的身体融化,最好灵魂都交融。

这就是路德维希觉得自己罪恶深重的原因,没有信徒会想着染指神的,可他却对她投注了无数肮脏的欲望,并且竟不以自己的罪恶感到罪恶,没有丝毫后悔和自我厌弃的情绪。

男生公寓和女生公寓是单独的两栋房子,艾达的房间在一楼尽头的位置,窗外有一片柠檬树林,夏天会挂满酸甜的黄色果实,不过在冬天,像是一队排列整齐的张牙舞爪的怪物。

路德维希的房间是在二楼,和艾达的阳台斜对着。

他在进门之前回头看了一眼,看到艾达房间的灯亮了才走进房间,进来之后,就习惯性地走到书桌旁,拿起端正摆放在台灯下的布娃娃,双手掐住放在怀里低头深嗅了一口。

这个布娃娃是艾达丢的。

私立的宗教学校的学生基本上都是贵族子女,衣穿用度都比较奢侈,家里会寄来当季的衣服饰品,在节假日,同学也会订车结伴去伦敦街上的橱窗里买新衣服。

但学校外的穷苦人也有很多,因此学校负责收垃圾的叔叔阿姨会将学生丢弃的衣服捡起来,洗干净了低价出卖。慢慢地,大多数丢弃衣服的学生会将衣服洗干净叠好装到袋子里,然后放到垃圾桶旁边等着人来收走。

艾达也是这样,她是一个不念旧的人,经常在换季的时候把上一年买的衣服丢掉,艾达丢弃的衣服都被路德维希捡起来洗干净藏在衣橱深处了。

说实话,没人会想到严肃整洁,出生在钟鸣鼎食之家的路德维希.赛德维斯同学会捡别人丢掉的东西。

其实路德维希在此之前也不知道自己做人的底线可以那幺低。

至于布娃娃——它是在一个晴朗的周日午后被艾达丢掉的。

路德维希记得这个布娃娃是艾达最喜欢的,她经常将它带到教室,一边听课一边在圆桌下摆弄娃娃的四肢,和它说着话,有时还闭着眼睛抱住它,非常眷恋地将脸埋在它的软绵绵的大脑袋里蹭弄。

因此路德维希对这个布娃娃很是嫉妒,发现它被丢掉之后,这种嫉妒就奇异地消失了,反而有一种微妙的得意——他是从没有得到艾达的欢心,可这个布娃娃是得到了欢心又惨遭抛弃,多可怜啊,比他都可怜。

他甚至难得好心把它捡了回来,买来针线缝好摇摇欲坠的纽扣眼睛,然后把它当成艾达,放到最显眼的位置,每天都会抱着它深嗅,试图闻到艾达的气味。

艾达艾达艾达……好想抱住她啊。

路德维希深呼着气,直到平静的面颊也有痴迷的端倪,他抽出椅子坐下,终于放松脊背靠在了椅背上,微垂着头认真盯着桌子上的艾达画像缓和情绪。

过了好一会儿,他才走进了浴室。

浴室的水声淅沥,镜子慢慢模糊,直到——镜子上的水雾被胡乱抹开,像是氧化暗淡的银器被打磨剖光,倒映着一个赤裸着上半身,头发潮湿,下颌还滴答着水珠的男子。

他似乎有些脱力了,半低着头撑在冰冷的陶瓷洗手台上喘息,深刻锐利的侧脸泛着红晕,头顶的亮堂堂的灯光照耀下,他瞳孔的边缘模糊扩散,透蓝色的眼睛被洇染成了爱琴海的样子,泛着一层层的波纹。

只要是见到他这个样子就会被震惊到,因为没人会想到路德维希也会陷入这种被贬斥的低级快感之中。

路德维希注视着镜子里的自己,难以察觉勾了勾唇,却没有丝毫的笑意,更像是一种苍白又窘迫难堪的自嘲。

好丑啊,这样的自己配不上艾达的。

路德维希家里曾养过一只小狗,那只狗很可爱很通人性,最喜欢依赖他的父亲,偶尔也会在他腿边轻蹭撒娇,他性格淡漠孤僻,但也把它当成了家庭的成员。

还记得那是一个冬日的午后,年幼的路德维希裹着暖和的,毛皮镶边的披风坐在软椅里看书,小狗在壁炉前休憩,很安宁温暖的场景,直到他听到了奇怪的声音,游丝一样,难听喑哑又古怪。

小路德维希闻声将目光从书本里移开,猝不及防看到了让他终生难以忘记的场景,那只被他赋予了人性和情感的小狗正抱着没有生命的桌腿挺撞。

小路德维希被惊到了,微微蹙了蹙眉,却忘记了移开目光,就这样静静坐在软椅上看完了一分多钟的发情场面,直到狗跑走了,小路德维希才将目光投向白雪皑皑的远方,只是瞳孔却没有聚焦。

从那以后他就再也不许小狗的靠近了。

路德维希向往冷静自持和修养,最厌恶的就是人身上自轻自贱的动物性,可他当他第一次臆想着艾达自渎时,恍然间发觉原来他和狗没什幺区别。

被情欲裹挟的样子很丑,就像完美无瑕的石膏雕像被撞破了一角,他配不上艾达了。

艾达会讨厌这样的自己吗?

会的吧,她最喜欢漂亮无暇的事物了。

路德维希发誓,如果能够得到艾达的青睐,他一定不会让她发现他对她的欲望的,他最多只会抱抱她,然后轻轻亲吻她的脸颊,更过分的举动只能在梦里出现。

*

第二天掀开帷幕,依旧是一个雾气蒙蒙的清晨,天上飘着雪花和雨点,每个人从屋子出来的瞬间浑身就被染了潮。

在这种天气,即使是十几岁的学生也没了那种聒噪的热情,软趴趴的,像是放久发潮的苹果奶油馅饼。

昨天是周六,今天是周日,是必须要来礼堂礼拜的日子,路德维希作为亚当森神父的助手需要提前来,帮他提前清扫、准备。

教堂坐落在学校最显眼的位置,也是学校最高的建筑,高高的尖顶似要撕破天际。

可即使是那幺的显眼,它大多数时候都是空荡荡的,一排排的长椅整齐地排列着,寂寥无声,连闯入的小松鼠都不敢作声。

希望得到神父的宽慰的迷路羔羊偶尔踏入其中,最先看到神坛之上的黑色十字架,然后就会不由自主地仰头看向头顶的神明壁画。

无数片彩色的碎玻璃拼成的水晶穹顶是那幺远,远到那好像是另外一个世界。

这种如梦似幻的感受又如何不让那些不识得几个字,一生之中见过最宏伟建筑就是镇里的教堂的人相信神的存在呢。

亚当森神父很慈祥,穿着宽大的神父服显得有些瘦削,可眼底的慈悲不免让人在他面前卸下防备,他不是一个话多的人,路德维希也不是,因此他们大多数时候只是安安静静做事情,直到教堂人慢慢多了起来,准备工作也就做完了。

礼拜是九点钟正式开始,八点多钟同学们都陆续进来了,艾达是唱诗班的,礼拜正式开始之后她会负责演奏一段钢琴音乐。

可教堂坐满了人,唱诗班的人都到齐了,她还没有来。

路德维希并不觉得她会迟到,只是看到外面连绵阴冷的小雨,他担心她会忘了带伞,淋着雨过来。

她总这样,哪怕是住在一楼,但只要出门了,即使外面是瓢泼大雨,她宁愿等雨停也不愿意回房间拿伞,因此总是感冒。

果然,在九点前一分,艾达出现在了教堂门口,她应该是跑着过来的,虽然是很端庄地走向了钢琴,但依旧能想象出她刚刚着急奔跑的样子,栗色的格子风衣的颜色被雨水洇深了,脸颊是红红的,呼吸有些不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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