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 失忆

凤别云很诧异李玄贞会来救自己,却也没时间多想,精致的妆容早已凌乱,她说:“赶紧走。”拿过李玄贞手中的嫁衣随意套上,端起桌面的红烛,叫上李玄贞一起攀窗离去。

找到酒窖,她随意打破几罐酒,将火烛扔在酒里,瞬间火撩过地面,像是铺了层火毯,迅速侵蚀木制的房屋,她从醉死在角落的山贼身上扒了衣裳,不顾脏污套在身上。

远方传来山贼惊呼声:“走水了!”

他们背着火光前行,平日不运动,此时她脸庞煞白,粗喘着气:“小...小荷呢?”

李玄贞气息还算平稳:“她在外面等我们了。”

“跟我走。”李玄贞反手攒住凤别云,拉着她奔走着。

凤别云活到现在第一次那么卖力的奔跑,半条命都快跑没了,呼吸急促,肺部因迅速收缩而生疼,右脚绣花鞋磨破,柔软的脚底踩在石子路上,一步步痛意连心。

有了这次的经验,她发誓,不管崩不崩人设,回去一定要训练体能。

两条腿跑不赢四条腿,后方马蹄声渐进,两人被逼着断崖边,右脚痛意反噬,她站不稳脚下一跌,不小心替李玄贞挡了一箭,直接插在她右肩头。

她疼得泛泪,太倒楣了。

才刚这么想,李玄贞就拉着她跳崖,瞬间失重感让她吓得喊出声,李玄贞护住她的头部扑通一声坠入湍急的水流中。

凤别云是痛醒,身上已经换了一件素净的衣裳,屋子陈旧,看起来有些年岁了,她喉咙干涩,无力喊了声:“水。”

有人给她喂了水,一口下去,凤别云又疼晕过去。

再次醒来,是被吓醒的,梦见李玄贞顶着负八百的好感度砍了自己,她浑身冒着冷汗,看见李玄贞正拿着一碗墨绿色药草,平静的看着自己。

凤别云大脑先是闪过好几百个问题。

万一李玄贞记仇伺机将自己杀了怎么办?

不会的,他还要复仇,不可能随随便便杀死自己。

万一他真的忍不住怎么办?

眼下自己被山贼掳走,又中了一箭坠入河中,在外人眼里是生死未卜的状态,即便他不杀,只要将她放在野外,也能任她自生自灭,而这一切都始作俑者不会是李玄贞,只会是山贼,届时她死无对证,更不能回家。

万一他将自己监禁藏起来怎么办?

养个几年,等到时机成熟将凤别云展示于众,以救命恩人的姿态顺利入赘凤家。

监禁还好,就怕他报仇虐待,将自己毒哑,还是剁手剁脚什么的。

一瞬间她想到一个好办法,失忆。

索性装傻到底,撇的干干净净。

凤别云先是环视四周,随后紧张的起身,动进太大拉扯到伤口,她疼得倒吸凉气,眼中泛泪:“嘶...夫君,这是哪里...我怎么了....?”

轮到李玄贞愣住了。

“我记得...我记得我们成亲,然后...山贼...”凤别云痛苦的侧身抱头蜷缩,似是从杂乱的断章残句中寻找记忆:“成亲、山贼、断崖、落水...”她低声呢喃不断重复着这些,呼吸越发急促:“想起来了...山贼...我记得有个光着的山贼,他不断逼我喝酒、还让我脱衣裳,然后就压着我、压着我...”

男频文中的男主,不论品性如何,皆有一个共同点,不屑欺负弱小,凤别云如抓到救命稻草,使劲的演惨。

她不顾伤口撕裂,不断抓着自己的头发发出女鬼般的哭嚎,凄厉断人心肠,肩膀上的绷带渗出殷红的血液,她不知疼的挣扎。

凤别云见李玄贞想碰自己,用力拍开李玄贞的手,声音又拔了个尖,爬至床角,像个疯子:“别碰我!走开!”

李玄贞看着墙角狼狈的人,从她口中大致推测出,可能她伤到脑袋、或者受了刺激,导致她记忆错乱陷入疯魔。

想她初见时嚣张跋扈的模样,实在无法想像此刻她缩在角落如惊弓之鸟,李玄贞又想起穆怀信说过的话“小姐不坏,只是性子顽劣”、“不晓善恶、亦不知如何为人”不知怎么的,李玄贞被他说服了几分,凤别云确实确实不坏,仅是嘴上不饶人、性子顽劣了些。

看她面对山贼时镇定自如的模样,以为是她天生孟浪喜欢勾三搭四,见到她被压在喜被上失声叫喊,那双桃花眼失了笑意被一片恐惧复盖,她攒着金簪迟迟不下手,似乎是不敢。

李玄贞叹了一口气,他拿起桌上烛台悄声绕至山贼身后,看准位置砸了下去,山贼应声倒地,那时李玄贞在想她虽有许多不是,但罪不至此。

现在冷静下来,他又对凤别云改观了,她确实不坏。

若凤别云真的是个十恶不赦的罪人。

她不会偷偷带着小荷的香囊去寻人。

她应该对这个不讨喜的“未婚夫”处以极刑,最好不小心弄死,然而没有,她“仁慈的”供自己吃食居住,只是说话难听罢了。

更应该在遇到山贼时,命令护卫替杀出一条血路逃跑,然而她没有,为了保住他们的命,她以身犯险接近山贼,说尽花言巧语哄住山贼。

李玄贞想,也许凤别云不如表面那般愚昧,相反地她非常聪明,只是未曾有人指引她走上正确的道路,导致她不断走在歧途,离正轨越来越远。

凤别云不断抓着自己的皮肤,挠出好几道血痕,嗓子尽是哭腔:“脏了、我脏了、我不干净了。”

李玄贞放下药碗,双手抓住凤别云的手,不让她自残,少年的清冽夹杂着初入变声期的沙哑:“小姐不脏。”他继续说道:“我将那山贼敲晕了,所以什么事都没有发生。”

李玄贞重复说了好几次,凤别云才渐渐冷静下来,脸颊黏了碎发,面色苍白的恐怖,唇瓣没有血色:“什么都没有发生。”随后她喜上眉梢,搂住李玄贞胡乱蹭着他的颈子,低声说道:“还好有夫君救我!”

李玄贞错愕他连忙撇清:“小姐我不是...”

猜你喜欢

炮灰
炮灰
已完结 哈哈

《莫敌•默笛》
《莫敌•默笛》
已完结 爱维

   这世上存有α、β、γ三颗星球,α星本来是人类主宰的星球,但因科技发展过头,挖掘到β星—传染病发源地,致使α星的人们被妖魔化,那些妖魔并不怕核子武器、光束武器、奈米机器人以及其他科技发明的枪枝,那些热和能量皆会被妖魔吸收,而变得更加强大,妖魔亦能透过学习变强甚至免疫,不过,妖魔并非无法对抗,妖魔最脆弱的部份为头部和颈部,这两部分会怕高热,其他部分只怕拳脚等一般肉身攻击。   一旦被妖魔化后,唯有一人能逆转—玄白,其组织阶级为黑桃k(化使,共23人,有阶级);组织共有49个战斗使(实验体12名、改造人24名、特异功能者7名、强化体六名),皆为组织所培育,为残存的人们卖命;γ星是距离α星更远的人间天堂,只有一部分高层和有钱人逃到那里,α星的其他人并非不想逃,只是妖魔化太多,还有潜在者和拟态者,故停止移民。   主角—默笛,顶天族(身高一般不高,约155~176公分,但体能皆强于常人数十甚至数百倍),组织的王牌之一,红发红瞳,阶级为黑桃2,因一头红发且个性带刺,故有红玫瑰之称;顶天族天生能辨别拟态的妖魔,故被组织抓来研究,被研究失败者皆亡故或失踪,默笛为幸存者;在斩杀妖魔的同时,寻找着失联的兄弟默稔、默武二人,表面上服从组织,实则找机会颠覆之;自从遇到玄白后,默笛心中的使命是—帮助妖魔化者变回人类,尽管概率不高,仍与玄白合作,虽本性冷淡、孤傲,却不减其美丽与英姿,为玄白最重要的人。   在战斗的过程中,默笛变得更强,因其特殊的顶天族血统,且习惯了团队合作,个性带刺的一面渐渐缓和起来;然而,默笛亦在一次意外事件中,得知母亲尚仍生存的讯息,为救被组织当成人质的母亲,默笛、玄白以及一路上认识的其他伙伴踏上除魔之路以外的旅程,他们是否能击溃组织,还α星这个”科技已死”的星球一个美好的未来呢? 爱上你,一刻也似永恒。--玄白   毕生所爱,唯你一人。--默笛

梦中月
梦中月
已完结 豆皮儿

“祝你做个好梦”--这是她每个故事的注脚。

都市桃色怪谈集
都市桃色怪谈集
已完结 小奶吃肉包

短篇集。发生在同一个世界观下的一些独立小故事,有血腥暴力,有超能力或各种怪奇,当然,更多的是色情(某些故事含骨和NP)。纯粹为了满足个人性癖之作。 故事A:纯情杀人狂狗狗 x 一个奇怪的漂亮女孩(1v1 H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