向昀一手打伞,一手拎包,半掩着大衣前襟,小跑着往地铁站赶,还有几分钟就是末班车了。
她忽然打个趔趄停住脚,尖细的鞋跟卡在两块松动的地砖缝隙里了,眼看地铁站的入口就在前方,她却擡不动脚,卡死在这了。
她半蹲下去试着把鞋跟拔出来,一阵大风卷着雨点刮跑了伞。
向昀狼狈的撩起快要触地的长围巾,叹口气,抹掉脸上的雨水,末班车是赶不上了。
万冬原本在等红绿灯,看见熟悉的身影,赶紧拐出路口停下,把伞追了回来。
长腿大步迈到向昀身前,一堵墙似的擡臂举伞挡住风雨:“扶着我,别摔了。”
向昀愣愣的看着蹲下去的万冬,还没消化这个突然而至的故人。
万冬,她初恋前男友的发小。
健硕的臂膀用力,连带鞋和一块地砖同时掀起来,向昀没有防备,栽倒在万冬怀里,被他牢牢圈住了。
伞又掉在地上,两个人的动作像是卡住的定格动画,有几秒钟的迟滞,向昀没有推开他,万冬也不松手。
“冬哥。”向昀从震惊中站起身,喊了这个曾经叫过几年的称呼:“你怎幺在这?!”
A市,一个繁华却与过往毫无关联的城市。
万冬低头看着她通红的耳根,淡淡的红晕扑在脸颊上,躲躲闪闪的眼神还是没变,温润的嗓音因为紧张有些沙沙的碎裂感。
就知道,这个移情别恋在他身上的逃兵还不敢面对。
伸脚把那块地砖推回去,避开了向昀的问题:“你在哪住?我送你回去吧。”
说罢,不等向昀犹豫,捡起伞,攥紧了她的手腕,拽着她就朝车那边走。
不能给她拒绝的时间,善良的人就是太讲道德,太讲道德就会变成得不到的穷光蛋。
万冬不想再当光棍了,也不会再让人逃走了。
把人塞进副驾驶,扎好安全带,回主驾驶发动车子就走。
上一次见面还是三年前了,向昀大学毕业,特意留在S市找了工作,参加公司团建,因为是新人被灌了酒,徐砚书忙着打游戏,又让万冬去接她。
已经数不清这是多少次,徐砚书让万冬跑腿帮向昀的忙,终于还是把人接到了床上。
“唉,不想回去了。”向昀大概是酒后吐真言,迷迷糊糊地一句话,万冬就没把她送回徐砚书那里。
那个富二代、公子哥、颜值姣好的小白脸,他们从小学就是同学,一直到大学毕业还是。
这中间全靠徐砚书家出钱安排,否则按照万冬家的情况,他是读不了那幺好的私立中学的,因为徐砚书需要跟班,万冬就是最好的人选。
万冬家在曾经辉煌过的老式职工居民楼里,房子很旧了,连电梯都没有,但地段牛逼,所以他才能和徐砚书分到同一所小学。
一米九的身高,肌肉梆硬,壮得像头牛,抱起向昀真是不费吹灰之力。
家里乱糟糟的,向昀看不见,她躺在万冬卧室的床上,也不知睡着了没。
一盏灯都没开,万冬坐在黑黢黢的客厅抽烟,一根又一根,他应该按照徐砚书的吩咐,把向昀送回去,就像过去的四年那样,做个没有感情的执行者。
可是今天向昀说她不想回去了,还悲哀地叹了口气。
向昀厌倦了徐砚书的不作为。
尽管徐砚书不缺钱,对向昀也大方,还总是叫她不要去工作,嫌弃她做的事又累又麻烦,向昀还是坚持找了工作。
可是她真的厌倦了,天天打游戏等着她处理一切的徐砚书,才是让她感到又累又麻烦的人。
从毕业开始,一切都变了。
向昀和万冬都清楚这一点,只有徐砚书感知不到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