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关于“废楼-7”清剿行动中涉及平民冲突的情况说明》
呈报: 特别行动处第三科科长 陆远征
提交人: 第七清道夫小队队长,宫泽绘理
日期: 新纪元6年7月7日
一、行动背景
6年7月7日14时30分,接指挥中心线报,城西废弃建材厂7号楼(编号“废楼-7”)有C级异种“织皮者”活动痕迹。我队按标准程序前往排查剿灭。
二、现场处置过程
15时10分,我在建筑三层发现目标。该异种由年轻女性感染转化,周身增生硬化角质层,十指化为骨刃,已完全丧失人类意识。其躯干部位有明显枪伤旧痕,判断为前期其他单位接触未果。
在即将完成清除时,一名中年女性(后证实为异种感染者母亲周某)突然从后方掩体冲出,持钢管猛击我背部。我立即警告其停止攻击并表明身份,但周某情绪失控,高喊“她是我女儿!她还认得我”,再次挥击我头部。异种“织皮者”受声响刺激,同步向我发动扑击。
三、使用武力的必要性说明
在前后夹击、避让空间不足三米的封闭走廊内,我做出以下战术判断:
1. C级异种“织皮者”的骨刃可在0.3秒内切开人体颈动脉;
2. 周某的持续攻击已造成我左肩钝挫伤,影响本人行动;
3. 若被异种突破防御线,不仅我个人,周某本人亦将成为第二个感染源。
我先以最小力道肘击周某胸腹使其失去行动能力,随即完成对“织皮者”的致命射击。事后医疗组鉴定,周某三根肋骨骨折、脾脏轻微破裂,属重伤二级,目前生命体征稳定。
四、情况分析与反思
行动后调查得知,周某在女儿感染初期便知情不报,私下将其锁于废弃厂房内喂食,导致“织皮者”感染链持续外溢(该楼栋已发现三处异种分泌物扩散点)。她明知女儿已于三日前的夜里,将前来寻找自己的亲生父亲右臂整块皮肉剥离,却仍选择包庇。
我理解骨肉至亲在灾难面前的挣扎。但在此想重申一个被情绪模糊的基本事实:当人类被污染转化为异种的那一刻,原有的那个人就已经死亡,留下的躯壳,是披着回忆外衣的杀戮怪物,它不会认得母亲,只会遵循污染的本能。
……
五、结论
本次行动中,我所采取的武力升级,系在平民持续主动攻击且异种同步威胁的叠加危机下,为保全包括攻击者本人在内的生命安全,所做出的必要、克制且唯一有效的选择。本人愿对此次武力使用承担全部责任,接受行动监督委员会审查。
宫泽绘理
第七清道夫小队
新纪元6年7月7日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