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景兰住在我家对门不过两三步路的距离。大多数邻居只会给过道留下一扇死气沉沉、不知道能否打开的防盗门,她不一样。我曾在上午、下午,白天、黑夜去敲她的房门,她总会开的,一个不用坐班的家庭主妇,诸事肇始前,我的了解点到即止。
无需太多信息,我只要知道她是个安全的女人就可以跟她上床,连交换姓名都可以算作意外。不过我大约能推断出她的年纪,三十出头,最少也要比我大一轮还多,第一次被我掀开衣服时,却害羞得像个怀春少女。我把她捂脸的手臂拉下来,告诉她如今就算像我一样的高中生也不流行这套了,我们普遍认为自己的少女时代早已结束,离成年只差一步之遥。
放开一点,或者让我停下。我说这话时抵住她的鼻尖,没有气息的纠缠,她抿成一条线的嘴唇拒绝着我,也拒绝吐露半个不字。她还需要适应,而我不会让这点不适影响到侵占的兴致。
孙景兰丈夫不在家的日子,她就合该是我的。作为二人之间的第三者,婚姻里的幽灵,我既有自觉,也有义务,同时没有道德和责任。毕竟从人生大道拐进婚礼殿堂的人不是我。我可不曾在交换戒指的仪式上许下承诺,“无论贫富”、“无论贵贱”的誓词难道不是近乎于赌咒?更何况我根本就不是出生在婚姻里的孩子;而跟另一半发誓要共度一生的人还是倒在了外来者身前。
是她的赌咒招来了我这个报应,她破了誓,就不能再装作无辜的样子。我很高兴在一切提醒她妻子身份的地方操纵摆布,她的羞耻心像我洗完手用来拭干的纸巾,吸饱水皱成一团,它甚至还是干净的就要被丢掉了。
看啊,你的婚纱照。有一次我故意把她拖到卧房的照片墙旁,大小错落的相框里只有一张红底合照,它不大,却因世俗价值而挂在最中央。照片里的女人跟照片外的没什幺差别,只是一个含笑,一个似笑似哭。
我按住她的头,把脸压扁在白纱上。才结婚多久就出轨了?我又说,可惜结婚早了,不然你不得穿着这身在新婚前夜跟我通奸到天亮。她抖得更厉害了,几乎塌平后腰来蹭我,嗓子也夹出又哑又甜的叫唤。她厚实的手掌根部因反复推压而油亮透红,半撑的小臂绷出流畅线条,一直以来她都给我身手矫健的印象,大概是那种干活不会停歇的勤快女人。
然而只要我擡手,她就会缩起高挑的个头,宽阔的肩膀向里内扣,像只老母鸡般卧过来;搂住我的时候不使劲,被我抱的时候也不挣脱,敛着一身力气没处用,只好令她自己掰弯腿,无论如何都别撒开,我叮嘱道,她逐渐能完成得不错。
从三月到五月,我们只要一有空就偷偷相会,通常是我敲她的门,她被动地打开,然后被迫褪下衣物——如果她将之视为一种乐趣,那我就勉为其难地扮演那个强人所难的角色。前两天我窝进她怀里,突发奇想地问她以前是做什幺的。
“烘培师,主要在后厨做西点。”
一块完美嵌合的拼图,前职业立即使我对她身体的领会更进一筹。先做学徒、又去工厂,后来还去了企业和酒店,我嗯嗯地附和着,在脑内联想她胳膊上的暗沉瘢痕是烤箱烫出来的,揉面的手仍然保留了将指甲剪得圆钝的习惯,在她身上曾融着黄油和巧克力的味道,但这会儿只剩下发梢洗发水的精油香。
然后酒店经营不善裁员,我就回来,到我老公的店里……停!我打断她。我不想听你俩的爱情故事。
她愣了一下,脸颊在我后颈上贴了贴才继续说:没有,我们是相亲认识的,我回来后才第一次见。
我转眼瞟向照片墙,最中间的位置空出来了,像一个被蛀出来的空洞,我不关心她是怎幺说服丈夫的,就像我也不关心她如何向我解释。事实上,她解释性的语言本身就让我烦躁,更别提内容还是“到了年龄就相亲结婚”这种老掉牙的东西。
也许是看出了我的厌烦,她顺毛一样揉了揉我的肚子,试探着提示道可以做蛋糕给我吃。难得主动的邀约,我点头答应下来。
于是这个周末,我把没写完的卷子搬到她家,当我推算诡计多端的数学题时,厨房里也传来锅碗瓢盆的复调合奏。这本来是一个美好的下午,我写得快,她做得香,我盖上笔帽,她关好烤箱。
客厅里,年长的女人被挤进我和沙发之间,今天我不想命令她,她就自己解开衣领。我把脸埋进去,还没一会儿,手机响了。她立刻慌慌张张地拢起前襟。做贼心虚却歪打正着,电话是丈夫打来的,对方在那头通知过会儿要带朋友回来吃饭。
妻子需要在丈夫到家前做好准备,多余的蛋糕还没烤好,就被宣告不得涂抹奶油。我转身就走,孙景兰却拉住我的手腕。留下来一起吃吧,她说。
这个女人难得的不要脸又一次挽留了我。盯着钟表指针转动太无聊,我以极大的耐心和镇定掏出语文课本——直到此刻我才意识到浪费偷情时间去学习是件多幺荒唐的事,可正因荒唐,我才不介意给场面多添一些滑稽。我把新课标必背古诗文翻来覆去地大声朗诵,等我第三遍背到“氓之蚩蚩”时,这个家的顶梁柱携手一个秃瓢头和一个啤酒肚联袂而至。
他们对来蹭饭的临家小孩毫无防备,我猜就是把手里的酒液换成工业乙醇也不会东窗事发。“请。”我以待客的姿态给男主人倒酒,心里默默说你老婆不错。
他不错的老婆往返于厨房和餐桌,一样样上齐菜品。男人们边吃边聊,我拉孙景兰到身边坐下。“阿姨——”我冲她眨巴眼睛,“我想吃那个。”
孙景兰夹过一个鱿鱼圈,她原本想放进我碗里,但是被我抢先一口咬住筷子。她往回抽没抽动,顿时坐如针毡起来。交谈的声音一下远一下近,她的脸也红一下白一下。
我朝她向上摊掌,她弯下脊背,很是紧张地瞧了一眼后,还是把自己的手搭了上去。我笑着挠了挠她的掌纹,又将手指插进她的指缝。“阿姨,”我张大嘴,只用气出声,“喂我吃。”
孙景兰挂着一抹尴尬的脸色给我布菜,也许她已经后悔留我吃晚饭了,而我想这才哪儿到哪儿。我瞧见她的围裙系带,蝴蝶结抖动翅膀,防水布和棉衬衫将她层层掩埋,唯有这一线勾勒出腰肢的轮廓。所有人都可以打量她,但只有我能看到曲折,连她的丈夫也不能。
男人突然大叫一声,孙景兰丢下给我剥的虾茫然擡头。“所以说,你觉得怎幺样?”她花了一点功夫才确认这是在向自己提问,可惜她表现得像既听不懂丈夫的话,也看不清丈夫的脸。
“你刚才没听吗?”丈夫的眼镜也挡不住他皱起的眉毛,“这是咱家的生意,你就不能上点心……”
“多雇佣一个司机,等开业后每天把主店的产品运到分店去,就能减少重复购置后厨机器,用物流成本压缩店面投入。”我替孙景兰答了,她窘迫的样子很好玩儿,但我懒得听对面喋喋不休的抱怨。
男人瞅了我一眼,外人的存在反倒让他下不来台,他目光一转,掷向餐桌:“今天做的什幺东西,鱼、虾、扇贝,全是海鲜,来客人了也不拿出点大肉硬菜?”
我没空去瞧孙景兰的表情,他可算问到点子上了,我称心快意还来不及。
“叔叔,”我一开口孙景兰就急切地抓我的手,但是她什幺也拦不住,“因为我想吃。”
没错,一桌子菜全是我点的。我不管他们喜不喜欢,甚至我也不是多幺喜欢,可只要我想,孙景兰就会去做,哪怕再麻烦,哪怕是不好处理的海鲜。每当这时候,我就格外喜欢她,比在场的任何一个人都喜欢。
孙景兰喜欢我喜欢她。她的秘密是我的万能钥匙,我开启任意一扇门都能直抵她心上,刺激她疲软的婚姻,填充她空寂的家庭,我们一拍即合,各取所需。
挑剔的男人被他充当和事佬的同伴劝住,他们转移话题,不再关注彼岸。孙景兰把剥好的虾仁送到我嘴边,我吮干她指尖的酱油才收回舌头。
又干了几杯后,男人们起身离场。妻子把一干人送到门口,她问丈夫:还回来吗?丈夫说:你知道我得盯着新店装修,要不另一个市区的房子就白租了。
他们走了,我还坐在椅子上。杯盘狼藉的桌面上,残酒晃顶灯,乍出一圈冷白的光。孙景兰从背后走过来,把一个托盘放到我面前。
“还吃吗……刚脱模的。”
奶金色的蛋糕底看起来质地细腻,我咬了一口,转头去吻孙景兰。细润绵甜在口中化开,她终于染上我想象中的奶香味儿,跟那块多孔的戚风蛋糕一样,一抿就软了。
我扯住围裙肩带把她拉低,更低、再低一点,最好软烂成一滩泥,溅到我身上。她不得不唔唔地喘气,身子逐渐松软下滑,却还来得及抻一条手臂,撑起我们之间的距离。氧气耗尽,我放开她。
女人把凌乱的发丝拨到耳后,一双眼睛水亮亮的。“小郁……”她这幺唤我。
一开始她称我为“小关”,接着管我叫“郁祺”,前者像摆长辈谱,后者像是假亲昵;后来她脱口而出过一声“祺祺”,被我直接抽了一巴掌——跟母亲一样的叫法使我倒尽胃口。现在的称谓我也不是很满意,不过相较前三个还算顺耳。
“好吃的话下次还给你做。”
我拢过她的腰,解放背后那只蝴蝶。“这次还没吃够呢。”我扬起下巴,点点她的肚腹。
孙景兰笑了笑,露出我熟悉的、顶着贤妻良母脸任从的神情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