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章:雨夜的烙印与霍少的膝盖

1996年4月,雨夜。

临湖居后院的暖阁里,没有开灯。

借着窗外划过的闪电,我看到白素素坐在紫檀木的罗汉床上,手里紧紧攥着一块湿透的手帕。

她的半边脸颊高高肿起,那原本精致得如同瓷器般的面容,此刻却布满了破碎感。

她没有看我,只是呆呆地望着窗外的雨幕,仿佛整个人都已经被这场雨淋透了。

我没有说话,转身去旁边的水盆里绞了一把热毛巾。

“敷一下吧。”

我走到她面前,半跪下来,动作轻柔地将热毛巾贴在她红肿的脸颊上。

白素素浑身一颤,下意识地想要躲闪。

“别动。”

我的声音很轻,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度。我的手掌托住她的下巴,指尖触碰到她冰凉的肌肤。

那一瞬间,我体内的生物直觉捕捉到了她此刻剧烈波动的情绪——那是委屈、愤怒,以及深不见底的孤独。

“看到了我最狼狈的样子,听到了那些不堪的丑事……陈总现在应该很得意吧?”

白素素终于开口了,声音沙哑,“赵部长家的大公子在国外读博,二小姐在央企当高管,个个光鲜亮丽。而我,不过是个见不得光的私生女,一个随时可以被牺牲的污点。”

“我不在乎这些。”

我看着她的眼睛,眼神清澈,“我只看到一个混蛋父亲,打了他最亏欠的女儿。”

“亏欠?”

白素素惨笑一声,眼泪顺着眼角滑落,“其实……我和我妈从来没想过要破坏他的家庭。当年他在云南插队,我妈是寨子里最傻的姑娘。她说像他那样的大鹏鸟,注定是要飞回京城的。”

“我妈临死前都跟我说,她不怪他有别的女人,也不怪他有别的家。男人嘛,志在四方,身后又不是只能有一个窝。”

白素素的声音里透着一股令人心碎的卑微与倔强,“我们只要他心里有我们就行了,哪怕是一点点位置,哪怕是一年写一封信,寄一点生活费……我们都不至于在那个大山里活得像条狗。”

“可是他没有。”

白素素猛地抓紧了我的衣袖,指甲几乎嵌入我的肉里,“为了他的前途,为了不让他那位高权重的岳父家挑理,他走得干干净净,像扔垃圾一样把我们扔了!整整二十年,不闻不问!如果不是我妈病重实在没钱治,我这辈子都不会来北京找他!”

“陈野,我恨的不是他有三妻四妾,我恨的是他的绝情!恨他把我们当成了可以随意丢弃的包袱!”

我听着她的控诉,心中猛地一震。

原来如此。

这才是她的心结。她不怕男人花心,她怕的是被遗弃,怕的是在权衡利弊后被当作那个“代价”。

“素素。”

我反手握住她的手,看着她的眼睛,认真地说道,“这世上是有那种为了前途抛妻弃子的陈世美,但也有不一样的男人,和不一样的女人。”

“比如?”

“比如林曼。”

提到这个名字,白素素的眼神波动了一下。

“你知道我刚醒来的时候是什么样吗?”

我自嘲地笑了笑,“一个只有高中学历的保安,穷得叮当响,还昏迷了五年,跟个废人没两样。而那时的林曼,已经是盛华的总经理,是上海滩的天之娇女,追她的豪门公子能从外滩排到静安寺。”

“所有人都觉得我配不上她,连我自己有时候都这么觉得。”

“但她没有。”

我回忆起那个在雪地里为了我哭得撕心裂肺的女人,“她为了我,敢跟家族对抗;为了我,敢拿整个职业生涯做赌注;为了救我,她甚至愿意陪我一起去死。”

“她证明了一件事:在真正的感情面前,利益、前途、身份……统统都要让路。”

白素素怔怔地看着我,眼神里的坚冰开始融化。她从林曼身上,看到了她母亲曾经渴望却没得到的那个梦。

“你是想告诉我,你也是那样的人?”白素素问。

“我是个俗人,我也好色,我也贪心。”

我没有回避她的目光,而是更加用力地握紧了她的手,“我身边有林曼,有苏婉,甚至还有别的小丫头。这一点,我从不瞒你。”

“但我陈野这辈子有一条底线——”我凑近她,一字一句地许下承诺,“我的女人,就是我的命。不管发生什么事,不管为了什么宏图霸业,我都绝不会抛弃任何一个。如果要用女人来换前途,那我宁可不要那个前途。”

这番话,如果是对别的女人说,可能是一记耳光。但对于白素素,对于这个有着特殊心结的女人来说,这却是最动听的情话。

她不在乎我有多少人,她在乎的是,我会不会像赵建国那样,把她扔下。

“你……真的能做到?”

白素素的眼神迷离了,呼吸变得急促。

“时间会证明一切。但现在……”

我低下头,吻去了她脸颊上的泪珠,“我只想证明,我很需要你。”

“不光是身体,还有这里。”我指了指自己的心口,“我这人火气旺,有时候杀心重。只有在你这儿,在你的菜里,在你的茶里,我才能静下来。你是我的药,素素。”

这一句话,彻底击碎了白素素最后的防线。

“冤家……”

她叹了口气,双臂环住了我的脖子,主动献上了自己的红唇,“你要是敢骗我……我就在你汤里下毒。”

“牡丹花下死,做鬼也风流。”

我笑着,加深了这个吻。

窗外的雨越下越大,像无数条银鞭抽打着瓦片,雷声轰鸣,仿佛老天爷也在为她这些年的委屈怒吼。

暖阁内却热得像火炉。

白素素几乎是扑进我怀里的。

她双手死死环住我的脖子,指尖冰凉,身体却烫得惊人。

那一刻,她不再是后海边那个清冷疏离的老板娘,而是一个被雨水淋透、终于找到火源的女人。

我扣住她的后腰,将她整个人按在罗汉床上。

旗袍的盘扣被我一颗颗扯开,声音清脆,像撕碎她这些年筑起的所有防线。

衣襟敞开,她雪白的肌肤暴露在昏黄的烛光里,带着雨夜的寒意,却迅速被我的体温蒸出粉红。

“陈野……”

她声音发颤,带着哭腔,却主动抬起臀,让旗袍彻底褪到腰间。

那具身体比我想象的更美:乳房饱满而挺翘,乳尖因紧张和渴望而硬得像两粒小石子;

腰肢细得惊人,一只手就能握住;

腿间那处秘地,早已湿得一塌糊涂,蜜汁顺着大腿内侧往下淌,在罗汉床的锦缎上洇开深色痕迹。

我低头含住她一侧乳尖,用牙齿轻轻碾磨。

“啊……”

她仰起脖子,发出一声又痛又爽的呜咽,身体剧烈颤抖。

那声音像一把钥匙,直接打开了她尘封多年的情欲闸门。

她笨拙地扯着我的衬衫,指尖发抖,却急切得像要把我揉进骨血。

我抓住她的手腕,按在头顶,让她彻底暴露在我身下。

然后,我吻遍了她每一寸肌肤,从锁骨到乳沟,从小腹到腿根,像在给这具被雨水淋了二十年的身体,重新点火。

当我终于进入她时,她整个人都绷紧了。

那处紧致得不可思议,像从未被触碰过的处子,却又因为极度的渴望而湿润得惊人。

我缓慢却坚定地推进,每一寸都像在撕开她心里的旧伤疤。

“疼……”

她咬着唇,眼泪滚落,却主动挺起腰迎合,“但别停……陈野……我要你……全部……”

那一刻,她哭得像个孩子,却又抱得像个女人。

她是在用这种最原始的方式,填补二十年的空虚,确认自己终于被一个人需要、被珍视、被彻底占有。

我低吼着加快节奏,每一次撞击都带着惩罚般的力道,又带着安抚般的温柔。

她哭喊着高潮,蜜穴死死绞紧,一股股滚烫的阴精喷涌而出,像是要把我淹没。

我没有停,继续更猛烈地占有她。

直到她哭得嗓子沙哑,身体抽搐着再次攀上巅峰,我才在她最深处释放。

那一夜,雨声、雷声、她的哭喊、我的低吼,交织成一曲最原始的乐章。

她用身体向我证明:她愿意把二十年的空缺、二十年的恨、二十年的自己,全部交到我手里。

而我,用最直接的方式告诉她:从今往后,这具身体,这颗心,这条命,都是我的。

我不会让她再被任何人伤害。

哪怕那个人是她的亲生父亲。

当彻底结合的那一刻。

我体内那个一直因为高速进化而躁动不安的“实验室”,突然安静了下来。

一股清凉如山泉般的生物电流,顺着我们连接的地方,缓缓流遍我的全身。

那是……[情绪共鸣]。

白素素的基因里,拥有一种极其罕见的天赋。

她能敏锐地感知并抚平他人的情绪波动。

对于拥有[超级大脑]和[格斗本能]、时刻处于高负荷运转状态的我来说,她就是那剂最完美的“精神稳定剂”。

如果不说林曼是让我飞得更高的翅膀,那白素素就是让我飞得更稳的压舱石。

这一夜,她不再是那个后海边冷眼看客的老板娘,她只是一个在雨夜中找到了归宿的小女人。

……

清晨。

雨停了。

阳光透过窗棂,照在凌乱的罗汉床上。

白素素蜷缩在我的怀里,手指无意识地在我胸口画着圈。经过一夜的滋润,她原本有些苍白的脸色变得红润而有光泽。

“醒了?”我吻了吻她的额头。

“嗯。”

白素素把脸埋进被子里,声音闷闷的。

“想什么呢?”

“在想林曼。”

白素素抬起头,眼神里没有我想象中的嫉妒,反而带着一丝欣赏,“上次你带她来吃饭,我就觉得她不简单。虽然没怎么说话,但我能感觉到她看你的眼神,那种包容和坚定……装不出来的。”

“既然大家都是不愿意被抛弃的傻女人,或许……我们能聊得来。”

我笑了。

这就是白素素的智慧。她听懂了我的话,也接纳了我的逻辑。

“会有机会的。”我搂紧了她,“过几天她空了,我带她过来,我们一起喝杯茶。”

“好。”白素素乖巧地点了点头,又把头埋进了我怀里。

此刻的她,不再想那个糟心的父亲,也不想那些令人烦躁的过往。她只想在这个男人的怀里,多赖一会儿。

……

三天后。

临湖居,前厅。

下午四点,阳光正好。

我像往常一样坐在那个靠窗的角落里喝茶。霍天宇依旧准时出现,手里捏着把折扇,一副看好戏的表情。

“哟,陈总,气色不错啊。”

霍天宇一屁股坐下,嬉皮笑脸地调侃道,“看来这几天没少吃闭门羹吧?我听说前几天白老板心情不好,连门都没开。你是不是连院子都没进去?”

我抿了一口茶,笑而不语。

“哎,我说你也别死撑了。”霍天宇凑过来,压低声音,“这白素素就是块万年寒冰。我跟你打赌那是逗你玩的,别到时候真把自己陷进去了。要不……算了?”

就在这时,一阵轻盈的脚步声传来。

白素素走了出来。

今天的她,依然穿着旗袍,但不再是那种冷冷清清的素色,而是一件淡粉色的真丝旗袍,上面绣着几朵桃花。

她的头发也没有像往常那样挽得一丝不苟,而是有些慵懒地披散在肩头。

最重要的是,她的脸上带着一种从未有过的、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润泽感。

那是只有被爱情滋润过的女人才有的神态。

“来了?”

白素素走到桌边,并没有看霍天宇,而是径直看着我。

她的眼神很柔,柔得能滴出水来。

“嗯。”我点了点头,“今天的茶有点淡。”

“那我给你换一壶。”

白素素说着,自然而然地伸出手,拿过我面前的茶杯。在接过茶杯的一瞬间,她的手指轻轻划过我的手背,停留了大概一秒钟。

然后,她看了我一眼。

那一眼里,包含了太多的东西:娇嗔、爱意、还有一丝只有我们俩才懂的私密回忆。

“等着。”

她转身走向柜台,腰肢款摆,风情万种。

“啪嗒。”

霍天宇手里的折扇掉在了桌子上。

他张大了嘴巴,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,视线在我和白素素的背影之间来回扫视。

作为混迹花丛的老手,他太懂那个眼神和那个小动作意味着什么了。

那绝不是老板娘对客人的客气。

那是女人对自家男人的……撒娇!

“卧……卧槽……”

霍天宇结结巴巴地指着我,“陈……陈哥,你……你们……”

“怎么?”我淡定地捡起他的折扇,还给他,“霍少眼光不错,这扇子是正经湘妃竹的。”

“别扯扇子!”

霍天宇一把抓住我的手腕,满脸的不可置信,“你真的……真的把她拿下了?那个眼神……那个脸红……我的天,我在这儿耗了半年都没见她笑过!”

这时候,白素素端着茶盘回来了。

除了新泡的普洱,盘子里还多了一碟精致的点心——那是临湖居从不对外出售,只有白素素自己才吃的桂花糕。

“这是昨天刚做的,尝尝。”

白素素把桂花糕放在我面前,语气温柔得让霍天宇起了一身鸡皮疙瘩。

“素素姐……”霍天宇颤颤巍巍地举起手,“我也想吃。”

白素素转过头,脸上的温柔瞬间消失,变回了那个客气而疏离的老板娘:

“霍少想吃的话,菜单上有豌豆黄,五块钱一份。”

双标!

赤裸裸的双标!

霍天宇彻底服了。

他看着我,眼神里的震惊逐渐变成了五体投地的佩服。

“陈哥……不,大哥!”

霍天宇猛地站起身,也不管是在大庭广众之下,直接端起面前的茶杯,恭恭敬敬地对我鞠了一躬。

“我霍天宇这辈子没服过几个人。在泡妞这方面,你是爷!以后你就是我亲大哥!你说往东,我绝不往西!”

他是真服了。

能拿下林曼,那是本事;能拿下白素素,那是神迹。

有两个这样的女人死心塌地跟着,这个男人绝对不是池中之物。跟着他混,绝对没错!

我接过他手里的茶,喝了一口。

“好兄弟。”

我拍了拍他的肩膀,嘴角勾起一抹笑意。

京城的局,这下算是彻底稳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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