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三岁,学会第一件事,是怎么笑。
不是那种真的开心,而是那种——大人看了会说「乖」的笑。
嘴角往上,眼睛半闭,手要放好,声音要轻。
我学得很快。
因为笑了,就有糖吃。
糖是爸爸朋友给的。
他们会说我长得漂亮、将来一定是狐狸精。
我不懂那是什么,但我记得他们笑得很油。
糖果是换来的,用笑、用手伸进他们的口袋。
有时候,是坐在他们膝盖上。
我不讨厌,只是不想拒绝糖。
那时我就知道——
身体,是可以交易的东西。
我五岁那年,有一次没笑,被打了。
我忘记是因为什么,只记得那晚我哭得很小声。
不敢太大声,怕隔壁的叔叔听到。
那叔叔说过我哭起来像小猫,
「小猫很可爱,但要乖,不要乱抓人。」
从那之后,我学会不乱动。
坐着也要收腿、躺着要闭眼、穿裙子不可以张腿。
因为妈妈说:「女孩子要自爱。」
但我不知道什么叫「自爱」。
我只知道——不惹事,才有活路。
学校教我们诚实。
我学会点头,但从来不说实话。
老师说:「有没有被摸过?」
我说没有。
护士说:「哪里不舒服要讲。」
我摇头。
大家都夸我安静、懂事、不麻烦。
他们以为我天生就这样。
但没人知道,我只是学会了怎么活下来。
同学们玩过家家,我从不抢角色。
我只当那个最方便的人——
妈妈、姊姊、老婆。都行。
只要别当自己就好。
当自己很难,要讲话、要有情绪、会被记住。
但如果只是扮演别人,就可以自由进出。
被忘记也没关系。
这是我很小就明白的事情:
如果你什么都不是,就不会被伤害。
后来我会笑得更自然了。
连我自己都快信了。
有一次妈妈问我:「你开心吗?」
我点头。
她亲了我一下,说我真乖。
我没说话,只是回她一个标准的笑。
那一刻我知道,我成功了。
因为我已经不是那个会痛的小孩了。
我只是,一张完美的、让人放心的假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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