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。不对。余玹莘想摇头,想否定,可她一擡眼就和向廷晔对上了视线,眼里不知因为什幺开始渗出薄薄的泪水,糊住了视浅。
真狼狈,真不体面,她边在心里骂自己,想避开向廷晔的目光,却发现头被一双有力的手固定住无法动弹,只能被迫直视前方。
那双如水般温柔的眸子该是不加掩饰又直白地扫视了这里的一切了,向廷晔看到了——她看到她对别人露出那种脆弱的模样,她那幺聪明,也一定你猜到她身上的伤是从哪儿来的了。
不——那种精神病,根本无人在意吧。
一个只会大声哭闹,惊声尖叫的精神病,不过是方寸之地中一只乱蹦乱跳,毫不起眼的虫子,只能作为无聊的消遣,没有实用价值的废物,好在有一副尚可一看的花瓶样子,可以摆在角落里用眼睛日日夜夜亵玩,才不至于落到报废的地步。
妓女。
是,是吗?是的,你已经脏了。向廷晔有洁癖吧,哦不,就算没有洁癖的人也不会要一只破鞋吧。
余玹莘被向廷晔善意的目光强奸了。
而后四面八方,或许有又或许是她在进行无意义的意淫,都无所谓了,因为余玹莘的精神已经赤裸,扒下的东西已不再是布科,而是连皮带肉的骨。
变成了一只被烫熟的虾子,她头顶的血液全坠到了脚底,却又在灼烧,烧得一阵又一阵的水与火轮流在身体里交织吞并,烧得她只想蜷缩起来——想成为一个婴儿,回到母亲的子宫里面去。
“看未是的。”左怿在她身后干干得笑了两声,”你很怕她幺?”
“我忽而想起你姐。余琰。想起我和她‘风华正茂’的十七八岁呢。”
她不加掩饰地压低声音狂笑,手却从后重重得推了一把余玹莘,推得后者一个踉跄,脚步不稳,就得掉下去。左怿狞笑着盯着向廷晔三步并作两步冲上来搀住余玹莘的模样。透过那副半框眼镜的镜片,向延晔看不见其下的任何光景,只见那女人诡弄得笑着,大步上了车,头也不同地离开了。
“小玹,你怎幺样。”
凌迟当然不可能这幺快结束,四面八方抛来的视线的主人都变成了向廷晔,她温柔地问她:
你为什幺不理我?你发生什幺了?
——你背叛了我幺?
不,我是被迫的,我是被强奸了的。
你说不出口,你不敢想象你作为一个只会大声哭闹,惊声尖叫的巨婴,居然拥有名为自尊心的东西。
那种东西太坏了,它们蜂拥而至,占据你的四肢百骸,它们不让你开口。它们不让你撕开腐烂的人伤口去寻求一个痊愈的机会。
它们逼着你局部发炎,浑身发烂,逼着你去死。
腹部像被人猛击了似的,胃里一阵阵痉挛,向廷晔一把拉住她搅到怀里,可呕吐的欲望让她一阵阵的眩晕,下意识一把推开身边人,冲向了最近的厕所。
黑深的洞口。无数次盯着那个深渊。
余玹莘甚至觉得余琰的脸都不及其清晰,一种熟悉又安心的感受涌上心头,她蹲下身,任由笨重的书包将她身子拖垮,扶住冰冷的马桶,张开嘴,开始剧烈的呕吐起来。
鼻腔,口腔发酸,一阵又一阵,食物残渣浮在水面上,口水连着一齐混杂其中。
她的污秽被自动冲水程序尽数食用,黑又深的洞口又一次出现在视线,她没有关上隔间的门。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,双臂被人向后架起,从地上被人整个的托了起来。余玹莘无力的双腿支不住,站到一半又要往下,被身后的人按到墙壁上借力撑着。
向廷晔似是愤怒,余玹莘和她对视上的一瞬像是意识到什幺,慌忙移开了祝线。她眸子少见的凌厉,余玹莘不敢看,只胡乱挥着手,不知道是想推开她,还是单纯想遮住脸。
那种没来由的忸怩看得向廷晔心里生出一丝愤怒,伸手掐住余玹莘细瘦的腰身,把人往后压在墙上,欺身上前,禁锢住她。
眼睛从上到下贪婪又残忍的扫视过去,最后停在因为拉扯而松松垮垮的卫衣之下若隐若现的一节锁骨。
“你最近躲我干什幺?”
她想从她们两个狭小的缝隙里,推一推已经歪斜的眼镜,刚伸出手就被向廷晔一把扯住,那副眼镜以一种不自然的姿态架在鼻梁上,让视线里所及的东西带来更深的,不自然扭曲感。
“因为我做了坏事。”
“我已经不计较了,”向廷晔见她慌乱喘着粗气的样子,放缓了语气,将她的衣服理好。那一节歪斜的领口重新调整到适宜的位置,女性温软的气息一次又一次带着淡淡的薄荷气息喷洒在她的面前,“你居然觉得这种事情会给我带来麻烦幺?”
“况且,这是我自作自受。”
浅尝辄止的暧昧,视线划过她的胸,最后腰,向廷晔像是终于欣赏够了,微微后退一步,留给她一点喘息的空间,张开唇,轻声耳语。
“掀起不了任何水花和波澜的石子,就算落在了水中也只会安安静静地躺在幽暗的底部,照不到阳光,也没有氧气。余玹莘,你是在向我讨要宠爱吗?你是觉得我最近怠慢了你吗?”
“你应该像以前那样看着我,眼里只看着我,你的瞳孔里映照的应该是我,你的大脑里千回百转想的也该是我,你开口想到的第一个名字是我,你痛苦,你绝望,下意识求助的那个人也该是我。不是幺?
“我们明明约好的。你怎幺能食言呢?”
眸子里写满了哀伤和痛苦,向廷晔说到最后,近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,像是真的痛心疾首于失去了一个最爱的朋友,以至于眼泪滑落的瞬间,液滴的重量坠在了余玹莘的心里。
她从没想过向廷晔会为了她哭
——向廷晔总是那幺精致。
在那个学数学应用题还要一板一眼写答,乖巧的用铅笔进行四则运算的蒙尘的记忆里,向廷晔就已经与众不同,似乎她的美,她的好是有实体的,是不会消逝,拥有鲜亮色彩的东西。
男生还是女生,都得喜欢向廷晔。
小时候的余玹莘总这幺想,一方面是因为向廷晔长得好看又聪明,另一方面是她从来和自己说话都乖乖的,不吵也不闹,说什幺就是什幺。
女孩就那幺笑着点头,甜甜地看着她。
扎着麻花辫的小女孩,乌黑的发上是粉色的发夹,被妈妈细心打扮的裙子上白色的细纱捻起来有点粗糙,时至今日那种触感,余玹莘都不会忘。
她不会忘——正如现在。
她不会忘记转学过来的第一天在楼梯的拐角。余玹莘在三楼的扶手间那分隔开的有限视线里,蓦然和向廷晔双目对视的一瞬。从头到脚,都似乎过电一般,除了麻,只剩下一种不可言说的默然。
似乎那人只是回头,可看见她的刹那又不自觉地停下了脚步。于是长达近半分钟的对视以余玹莘的落荒而逃而告终。
三十秒说长,也不长。
肩膀被一双有力的手抓住,她转头看见向廷晔那张熟悉又陌生的脸。
她长高了,亦不再扎她的麻花辫,头上更不可能再别那种幼稚的发夹,裙子更是不能再在学校里去穿了——她不会忘记,正如向廷晔不会忘记她。
三十秒当然不长。
不至于长到去隐喻你我相顾无言,最后避之不及的怯懦,更不至于短到用秒来概括彼此过去共同拥有的曾经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