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没想到的是,今晚仅仅是他忙碌的序章。
粥煮好了,他给她盛了一碗,吹凉了端到她面前。小姑娘踮着脚爬上凳子,拿起勺子就往嘴里塞。米粒粘在嘴角,糊了一圈白印子,她还浑然不觉地晃着两条腿,吃得吧唧吧唧响。
温良实在看不下去,拿起帕子替她擦了擦嘴,又把掉在桌上的米粒捡起来。刚擦完她又沾上一圈新的,他再擦,她再沾,一顿饭下来光给她擦嘴就擦了四五回。
吃完饭更是一场兵荒马乱。
他烧了热水倒进木桶,把小玉领到灶房,告诉她就在这里洗,洗完了叫他。说完他关上灶房门,靠在门外墙上,从袖子里掏出那本翻烂了的《论语》,借着门缝里漏出来的油灯光继续默念。
念了没两句,灶房里就传来哗啦啦的水声。他推门一看,地上一滩水,墙上溅了一片水渍,那小姑娘站在木桶里,浑身上下全是水,头发上还顶着几片不知从哪弄来的菜叶子,笑得露出那颗豁了的门牙。
她开心地抓着那只舀水用的葫芦瓢,正往空中泼水,泼完了自己仰头去接,接了一脸也不擦,咯咯直笑。
“你……”
他简直累得说不出话来,最后深吸一口气,把她从木桶里捞出来,用自己唯一一条干净的布巾把她裹住,红着脸跑去敲隔壁婶子的门。
隔壁婶子来的时候还在系衣裳扣子,一看屋里这阵仗,笑着摇了摇头,把小姑娘拉过去替她擦身穿衣。婶子边给她穿衣裳边问她是哪家的孩子,可她只是歪着头笑不说话。
等一切都忙完,夜色已经深了。温良坐在桌前,重新点亮那盏油灯,翻开那本《论语》,打算把今晚落下的功课补回来。他刚读了两行,便感觉到一道目光落在自己身上。他擡起头,只见那个小姑娘正趴在桌子的另一端,双手叠放在下巴底下,歪着头安安静静地看着他。
像是一条终于游累了、愿意安静下来的小鱼。
温良有些不自在,忽然觉得,自己可能真的要与他相依为命了,便开口说:“哥哥的名字叫温良,你呢,你有名字吗?”
她摇了摇头。
“那,我给你取个名字吧。”
他想了想,又看着她那双圆眼睛,和一开始那套水红色的身影,便决定了下来。“就叫你金玉吧。金色的金,玉石的玉。”
前面小红的名字实在太难听了,这会儿,他脑中突然冒出了这个词,觉得很适合她。果然,小姑娘听了,弯起眉眼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。
之后,金玉便留了下来,但温良的“苦日子”也开始了。
他原以为,自己虽然才十二岁,但金玉毕竟不是刚出生的奶娃娃,他要养她,无非是多做一份饭、多洗一件衣裳的事。可他万万没有想到,这个看起来圆润可爱的小丫头,骨子里简直是一条成了精的泥鳅——皮得没边了。
头一天,她就追得他家的几只母鸡满院子飞,薅下来好几把鸡毛,气得那只芦花母鸡三天不敢下蛋。后来,她又跟村里几个半大小子在田埂上玩泥巴打仗,滚得一身泥回家,脸上脏得只剩两颗眼珠子是亮的。
温良常常是正在灶前烧火,就听到邻居大婶在院门口喊:“小良啊,你家金玉又跟人打起来啦!”
他只能放下火钳,一路小跑过去,把那个正骑在别人身上糊泥巴的小丫头从地上拎起来,拧着她的耳朵带回家。
更要命的是,她高兴起来会骑在他身上,要他当马驮着她满院子跑。她揪着他的头发当缰绳,嘴里还“驾驾驾”地喊着,两条小腿在他腰上晃来晃去,笑得咯咯响。
温良弯着腰在院子里一圈一圈地爬,累得满头大汗,心里却在想:我到底是捡了个妹妹,还是捡了个祖宗?
就连村里人都说他,是捡了债主回来。赵大爷在井边打水的时候跟人感慨:“那孩子以前多文静啊,见人就作揖,如今倒好,天天跟在她屁股后面抓捣蛋鬼。”
婶子们也心疼他,时不时给他送点咸菜窝头,说阿良你多吃点,别让那小祖宗给折腾瘦了。温良无言以对,只能苦笑。
可日子就是这样一天天过去了。
金玉长得很快,比同龄的男孩子都快,去年还只到他腰部,今年就已经窜到他胸口了。那张圆圆的脸上渐渐褪去了孩童的婴儿肥,眉眼间开始显露出少女的清丽轮廓。
而温良也在长,他的身量拔高了许多,肩背渐渐宽了,少年的青涩正在被青年的沉稳所取代。他依然每天劈柴、喂鸡、读书,身边多了一个上蹿下跳的小尾巴,日子过得鸡飞狗跳,却也比从前热闹了许多。
有时候他忙完了,坐在门槛上歇口气,看着金玉在院子里追着一只蝴蝶跑来跑去,心里会忽然浮起一个念头:那条金鱼,大概真的是回到它该去的地方了吧。
因为从那以后,他再也没有觉得孤单过。
转眼便过去了六年。
这时温良十八了。当初那个瘦弱的少年,如今已长成一个高大的青年。他身量颀长肩背宽阔,面容虽算不上顶英俊,却因常年读书而自带一股清正的书卷气,衬得他整个人沉稳与温和。
今年院试,他一举中了秀才,成了村里这几十年来的头一个。消息传回来时,整个村子都替他高兴,村长亲自提了一坛酒上门道贺,隔壁叔叔更是激动得拍着他的肩膀连说了三声“好”。
一时间,上门说媒的人几乎要踏破他家的门槛。这个说自己侄女好,那个说自己外甥女也好,就连隔壁镇上的媒婆都闻讯赶来,手里攥着一沓画像,说得天花乱坠。
温良好声好气地一一谢过,却始终没有点头。媒婆们问他到底想要什幺样的,他也只是笑笑,说暂时没有成家的打算,想先安心读书,将来考取功名再说。
媒婆和婶子们只好悻悻而归,临走前还不忘念叨一句“这幺好的后生,可惜了”。
温良并非有意推托,他只是觉得,现在的日子就挺好的。每日读书写字,种菜喂鸡,傍晚就在院子里坐着,看金玉从外面疯跑回来,叽叽喳喳地跟他讲今天又去了哪里、看到了什幺好玩的东西。
他觉得这样就很好,不需要再改变什幺了。
金玉如今十四岁了,个头窜到了温良肩膀的高度,眉眼彻底长开了,出落成一个水灵灵的少女。她依然爱穿红衣,只是衣裳的样式从当年的童裙换成了少女的襦裙,腰间系着一条细带,衬得她身段纤细而灵动。
她的性子比小时候收敛了许多,不再跟人打架了,但那股子天不怕地不怕的劲儿一点儿没减。村里没人敢惹她,上树掏鸟蛋她比谁都快,下河摸鱼她比谁都灵,谁家养的狗见了她都摇尾巴。
村里的孩子们既崇拜她又怕她,大人们则摇头笑着说,这丫头活脱脱一个小霸王。
唯独在温良面前,她会收敛几分。虽然依旧调皮,但至少不会把泥巴糊到他书上了。偶尔温良读书读到深夜,她会端一碗热乎乎的糖水放在他桌角,也不说话转身就跑。
温良看着那碗糖水,再看看那个跑远的红色背影,嘴角便会浮起一丝自己柔和的笑意。








